记者 韩宋辉 李雁争 张琼斯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安责险费率条款提出规范性要求,细化事故预防服务及相关监管约束,切实解决安责险运营中存在的保险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通等问题,积极构建以安责险为纽带、专业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提升高危行业“安全系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表示,《办法》将规范发展安责险,更好发挥保险公司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助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范围扩大、额度提升
《办法》明确,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单位需投保安责险,应当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并将安全生产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何小伟表示,此前,一些地区和生产企业出现过选择性投保、先投保后退保等投机行为,同时由于投保金额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和企业也存在保障水平过低的情形。
根据《办法》,各地可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结合实际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同时将劳务派遣等临时用工人员纳入从业人员范畴。郭金龙表示,这将推动安责险在高危行业领域实现全覆盖,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各地经营和监管安责险提供清晰依据,促进安责险制度规范实施。
《实施办法》对安责险费率进行了规范,明确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并根据安责险业务的总体盈亏情况和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及时调整,供保险机构参考使用。
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介绍,当前,安责险恶性竞争与垄断经营问题并存。一些地区安责险以低价承保为主,费率已从原来的千分位降至目前的万分位,致使大型保险公司安责险业务已出现承保亏损。一些地区组建共保体,涉嫌垄断经营,利用中介机构骗取高额手续费,行业面临较高的合规风险。
“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企业风险情况差异较大,《办法》赋予了地方灵活调整费率的自主权。”张琳表示,精算师协会也应定期发布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和不同高危行业的风险系数,以指导保险公司的安责险业务。
何小伟表示,安全生产法对高危行业投保安责险作出了强制规定,这客观上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经营安责险的营销费用支出,但安责险在市场运作中却屡屡出现佣金畸高等问题。《办法》规定安责险的佣金比例不得高于5%,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将保费收入用于事故预防和损失补偿。
《办法》还要求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快速支付或先行支付已确定的保险赔偿金。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预防服务质效
《办法》对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责险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服务质效提出了新要求。《办法》明确支持保险行业建设全国安责险信息共享平台,为安责险规范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全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深化事故预防服务监督。
“安全生产是一个盘根错节、纷繁冗杂的系统性领域,需要保险行业和安全行业深度链接。然而这两个行业分属于业务导向和技术导向,学科属性有天然鸿沟。在安全生产的要求下,他们之间的跨界合作变得无比重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垠说。
吴垠认为,接下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政府、保险、社会等多方力量,推动安全生产治理由“政府+企业”的二元结构向“政府+保险公司+机构+专家+科技+数据”六边形模式转变。通过“市场机制+平台化+大数据”的模式,对于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方位量化管理,真正开展精准监管、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这也是《办法》颁布实施的一个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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